最新消息
2021/11/09
妨害性自主律師:本所承辦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告獲判緩刑【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侵上訴字第 330 號刑事判決】

undefined

本所陳律師承辦臺灣高等法院109侵上訴字第330號案件被告原於一審遭判四年有期徒刑。上訴審由本所陳律師承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被告獲判緩刑。

有關刑事案件之處理,涉及多方面的判斷,有罪無罪答辯,證據調查、書狀、言詞辯論、有無和解,皆與當事人刑度有相當大的關連性。

近期有某位藝人亦遭妨害性自主案件入獄,甚至已賠償數百萬,證明刑事訴訟案件的不確定性,必須要審慎以對。

 


上一篇 | 回列表 | 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