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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06/28
台北律師陳政宏:借10萬還21萬還不夠,婦人報警逮地下錢莊。刑法規定之重利罪如何才能成立?
欲知本案法律解析:http://foreverwindtp.web66.com.tw/ch60/CH13/13269/U/1199089.html

「借10萬還21萬還不夠 婦人報警逮地下錢莊」


[記者黃捷/新北報導]41歲方姓婦人今年4月初急需用錢,向地下錢莊吳姓負責人商借10萬元現金,約定好每月利息72%,每週還款1萬8000元,但2個多月整整付了21萬6000元仍還不完,她最後實在無法負擔,只好報警求助,佯稱要再還錢,讓吳嫌自投羅網。

方婦遵循警方指示,與吳嫌(21歲)約定昨天下午3時在新北市八里區十三行博物館交錢,蘆洲警分局偵查隊員則在旁埋伏,見吳嫌現身,準備上前逮人。

吳嫌驚覺不對勁,迅速逃回車內,加速衝撞趕來攔阻的偵防車,造成小隊長張弘學右手腕,隨即往南逃逸,但警方早已通報圍捕,吳嫌插翅難飛,沿著龍米路開了近6公里,還是被龍源派出所員警設置的攔截點擋下。

警方當場將棄車逃逸的吳嫌壓制在地,並在車內起獲疑似犯案用手機4支、本票1張及存摺1本等證物,全案訊後依重利、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。

[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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